38365-365.com|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办事服务/市民办事/文化体育

关于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的办理

【字体:  

发布时间: 2016-11-30      来源:市文体新广局     作者:市文体新广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关于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的办理
事项类别非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申请条件为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专业演出场地和相关服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
申请材料1、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申请表;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演出场所的房产证明及租赁合同;
5、演出场所的安全消防等批准文件;
6、经营场所方位图、平面图和演出器材设备清单;
7、演出活动承诺书。
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文体新广局窗口,西环路19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24—6901686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流程图.jpg

 

-- 新闻网站 --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