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设立、变更、注销)事项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9-10 来源:市工商局 作者:市工商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公司登记(设立、变更、注销)事项的办理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 |
申请条件 |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4)有公司住所。 |
申请材料 |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
填写表格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办理地点 | 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15717820013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流程 | 直接办理,法定期限:15日 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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