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事项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9-10 来源:市工商局 作者:市工商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事项的办理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号) |
申请条件 |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
申请材料 | 1、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3、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
填写表格 |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
办理地点 | 各工商所办事窗口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15827888830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流程 | 直接办理,法定期限:15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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