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事项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9-10 来源:市工商局 作者:市工商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关于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事项的办理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个体工商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6号) |
申请条件 | (1)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申请; (2)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 |
申请材料 | 1、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2、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
填写表格 | 个体工商户开业(注销、变更)登记申请书 |
办理地点 | 各工商所办事窗口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15827888830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流程 | 直接办理,法定期限:15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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