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事项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9-11 来源:市国土局 作者:市国土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关于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事项的办理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 |
申请条件 | 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申请材料 | 办理事项时需携带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审批表;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土地登记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需委托的); 地籍调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指界委托书(需委托的); 公证书(需公证的);整套土地利用审批资料; 宗地图;土地出让金交讫凭证、费税缴纳(或者减免税)凭证。 |
填写表格 | 土地登记申请书 |
办理地点 | 钟祥市国土资源局,钟祥市承天西路8号;钟祥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开发区西环路19号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15827888093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流程 | 受理初审(窗口)--审核(业务科室)--审批(会签会审)-制证发证(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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