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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税务登记事项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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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9-11      来源:市国税局     作者:市国税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关于企业税务登记事项的办理
事项类别非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
申请条件

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1、切实做好“三证合一”工作衔接 
根据有关工作部署,2015年10月1日要在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国税、地税之间的协作合作,做好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工配合,统筹做好改革前后的过渡衔接工作,确保现有登记模式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平稳过渡。
    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改革前核发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在过渡期继续有效。
3、切实规范“三证合一”有关工作流程 
工商登记“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申请后,申请材料和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各部门数据互换、档案互认。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与登记机关沟通协调,确保登记信息采集准确、完整。

各省税务机关在交换平台获取“三证合一”企业登记信息后,依据企业住所(以统一代码为标识)按户分配至县(区)税务机关;县(区)税务机关确认分配有误的,将其退回至市(地)税务机关,由市(地)税务机关重新进行分配;省税务机关无法直接分配至县(区)税务机关的,将其分配至市(地)税务机关,由市(地)税务机关向县(区)税务机关进行分配。
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发生变化的,由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税务机关及时更新税务系统中的企业信息。

二、自2015年9月10日起,荆门市统一开展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   “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适用于企业类市场主体(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暂不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二)股份有限公司在荆门市三证合一窗口办理

(三)有限责任公司在钟祥市三证合一窗口办理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在钟祥市三证合一窗口办理

申请材料在钟祥市三证件合一窗口办理有限责任公司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所需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如下: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填写表格
办理地点钟祥市国税局,莫愁大道20号;钟祥市国税局办税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24-4225722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录入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和税种登记信息,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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