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9-21 来源:市房管局 作者:市房管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
事项类别 | 非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钟政发[2013]23号钟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钟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
申请条件 | 附加条件的清单: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承诺书 |
申请材料 | 1.开设监管帐户(开户申请表、发改委立项文件、营业执照、预售方案、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规划许可证副本)。2.签订三方协议(监管协议书、施工合同、预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成本预算书、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现场踏勘、信息标示)。3.申请使用监管资金(资金使用申请表、商品签约明细表、营业执照、委托书、监管帐户明细及余额、工程款发票、合同)。4.撤销监管(撤销监管申请审批表、营业执照、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监管帐户明细及余额) |
办理地点 | 市房地产管理局三楼开发科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0724-4263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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