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章刻制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9-21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关于印章刻制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印章管理办法》 |
申请条件 | 个人申请 |
申请材料 | 申报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刻制单位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3 、刻章申请(有单位盖章或法人签字); 4、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5、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单位盖章或法人签字);6、雕刻公章审批表;7、原公章遗失申请补遗须持登报(荆门日报、荆门晚报等市级以上媒体)遗失声明后,在带申请所需的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出具雕刻丢失印章证明并盖法人印鉴(按手印)、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填写表格 | 雕刻印章申请表 |
办理地点 | 钟祥市公安局石城大道东路19号,钟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行业中队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0724-4226444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流程 | 申请-审核-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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