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事项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9-22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关于申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事项的办理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部124号令 |
申请条件 | 登记证书未核发或遗失 |
申请材料 |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车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
办理地点 | 车管所办证大厅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0724—4937605 |
收费标准 | 收费10元 |
办理流程 | 办证大厅导办台整理资料→查验机动车→办证大厅导办台领取待办号,按号到受理窗口办理业务并领取受理凭证→缴费→领取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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