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11-09 来源:市林业局 作者:市林业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关于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办理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5号,2002年11月2日公布) |
申请条件 | 1、具有与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与生产经营林木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机械设备、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储藏保管设施。 3、具有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
申请材料 | 1、《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照片和资金证明材料 3、林木种子加工、包装、贮藏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和照片,委托其他种苗质量检疫机构代为检验的,应出具委托的种苗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证明 4、林木种子检验、贮藏、保管等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经营林木种子目录 |
填写表格 |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办理地点 | 钟祥市郢中镇安陆府中路68号 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三中斜对面)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0724-4264645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流程 | 村受理、村网格化办公室网上传输——钟祥市林业局审查相关资料——办理 |
证件样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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