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11-09 来源:市林业局 作者:市林业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关于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办理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5号,2002年11月2日公布) |
申请条件 | 1、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2、具有无检疫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3、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 4、具有相应的专业种子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
申请材料 | 1、《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生产用地使用证明和资金证明材料(采种林分证明及生产地点检疫证明) 3、现场查验意见 4、林木种子检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贮藏设施和仪器设备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6、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目录 |
填写表格 |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
办理地点 | 钟祥市郢中镇安陆府中路68号 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三中斜对面)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0724-4264645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流程 | 村受理——村网格化办公室网上传输——钟祥市林业局审查相关资料——办理 |
证件样式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