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权证》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9-24 来源:市林业局 作者:市林业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关于《林权证》的办理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第278号令)《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12月3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号) |
申请条件 | 林权权利人为个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林权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 |
申请材料 |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三)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
办理地点 | 钟祥市林业局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钟祥市莫愁大道67号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15827823781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流程 | 一、林权证权利人提出申请; 二、林权权利人提供登记山场的权源依据、个人身份证明,涉及流转的还需提供流转合同; 三、技术员外业勘界; 四、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四至人签字,山场所在的组、村、乡镇组织签字盖章,插花山必须由林权权利人及山场所在地双方的组、村、乡镇组织签字盖章; 五、计算机数据录入; 六、林权权利人核对; 七、发证公示; 八、打印制作林权证; 九、发放林权证。 |
证件样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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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