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高龄老人长寿津贴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9-25 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钟祥市高龄老人长寿津贴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湖北省政府令第301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行业的实施意见》(鄂民政发〔2014〕44号)。 |
申请条件 |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
办理材料 | 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审定后退回)及复印件2份、老人近期2寸免冠相片2张、银行账号。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地点 | 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 |
办理时限 | 每年10月-11月 |
联系电话 | 0724——4933229 |
办理流程 | 凡本市户口,下年度12月31日前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由其本人或其委托人向所居住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钟祥市高龄老人长寿津贴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审定后退回)及复印件2份、老人近期2寸免冠相片2张、银行账号。登记后,经所在村(居)委会、乡镇逐级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民政办将申请资料加盖公章后上报市老龄办审核、审批。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