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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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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9-25      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社会团体办事指南

设定依据

《社会组织管理文件汇编》

申请条件

申请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办理材料

(1)筹备申请书(一式两份);(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筹备的文件(一式两份);(3)社会审计机构的验资报告;(4)办公场所使用面积、期限和所在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5)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一式两份);(6)章程草案(一式两份);(7)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一式两份)。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B区民政局窗口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24—4933257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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