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标准制定事项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9-30 来源:市物价局 作者:市物价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关于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标准制定事项的办理 |
事项类别 | 其他 |
设定依据 | 《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办〔2015〕99号;《湖北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鄂交运[2011]140号)第十七条第4款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州县人民政府价格负责:核定当地农村道路客运车型运价、运价油价联动方案和客运票价。 |
申请条件 | 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线路经营许可证的农村道路客运线路。 |
申请材料 | 1、定价申请 2、营运资格材料 3、成本监审结论及其他相关资料 |
填写表格 | 无 |
办理地点 | 钟祥市物价局环资科 |
办理时间 | 3个月(不含成本监审、听证时间) |
联系电话 | 0724—4931894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受理→审批→公布价格政策,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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