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10-10 来源:公积金中心 作者:公积金中心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的办理 |
设定依据 | 荆金管[2015]21号、40号、56号、58号 |
申请条件 | 缴存公积金职工 |
申请材料 | 退休:身份证、退休证;离职:离职一年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购房:三年内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或房产证、契税发票;还商业住房贷款:原购房合同、发票、结清商贷证明或商业银行借款合同、还款流水;物业管理费: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上年物业费支付发票;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 |
填写表格 |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
办理地点 | 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钟祥办事处,承天大道东98号;住房公积金一楼服务大厅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0724-4222430,0724-4231626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流程 | 填写《荆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确认→携提取资料及《申请表》到柜台申办→审核并办理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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