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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集镇2015-2017年环保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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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12-29      来源:     作者:admin     

       胡集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把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战略位置,不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着力解决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区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日趋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削减,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环境质量,推动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钟祥“率先小康、跻身百强”奋斗目标,主动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常态,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为载体,以“提升环境质量、促进转型发展”为主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加大大气、水等重点领域治理力度,突出产业优化调整等源头防控,强化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全面推行生态创建、污染减排和环境综合整治,以环境保护促进转型发展,以发展转型改善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全面响应和落实生态文明,结合胡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从公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饮用水安全、空气质量改善、环境风险防范和农村地区面源污染等环境问题。
(二)强化转型,严守底线。以强化源头控制和深化污染治理为抓手,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逐步推进全过程污染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先行,把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和生态网络建设放在优先位置,为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拓展环境容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改革创新,监管从严。以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注重机制、政策体系创新,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环境治理机制的根本性转变。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实现城乡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总体目标
(一)环境污染和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高。污染企业结构调整形成整体推进态势;大气、水、固废等领域防控体系更加完善;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污水、污泥得到全面有效处置,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
(二)资源环境效率明显提高。循环经济不断发展,再生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综合能耗、水耗进一步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
(三)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实施流域性污染整治工程,确保我镇重点监控水质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100﹪,其他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90﹪以上;大气污染程度和重污染天数明显降低,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镇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90﹪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声值达到功能区标准,生态空间进一步扩大,城乡环境有所改观。
四、主要措施
1、扎实开展生态创建工作。一是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和体制。研究制定《胡集镇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将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和乡村社区,严格细化工作目标,量化工作任务,细化考核体系,严把时间节点和任务节点,确保美丽乡村生态建设按期有效推进。二是建设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全面推广客店明灯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方案编制,完成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三年建成10个示范村,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三是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方案》,认真落实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案,切实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确保环保公共服务逐步向农村覆盖,抓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推进美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建设。
2、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程。一是分解减排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减排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时间及减排目标,安排部署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和责任人。二是推进减排项目建设。核查调度减排项目执行进展,组织落实各阶段减排工作考核验收。三是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废弃物源头减量,健全再生能源回收体系,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和能力。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为抓手,强化市场化机制,积极扶持环保产业。
3、着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一是积极开展好“碧水行动”,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强力推进水环境污染治理,推进经济发展绿色转型,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加强水环境管理,严厉打击水库投肥养殖行为,启动南泉河流域污染治理工程,进一步加强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二是积极开展“蓝天行动”, 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荆门市大气污染专项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强化道路扬尘和建筑、矿石开采扬尘污染管控,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三是积极开展“净土行动”, 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认真配合实施南泉河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封堵排口,控制源头。四是进一步加大环境风险管控,不断规范固废磷石膏的管理。加快推进固废及危废管理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实行固废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目标。加快引进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三年内达到年综合利用磷石膏100万吨水平。
4、坚持从严环境监管执法。一是严格环境监管,做到监管执法“全覆盖”。建立和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依法开展环境保护检查、环保专项行动等常规性和非常规性督察,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强化国控、省控重点企业监管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严肃查处各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加强与公检法在环境执法的衔接配合,对涉及环境犯罪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三是规范休息公开推行“阳光管理”。企业应对环保工作信息进行公示,对其环境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公示;对环境信访投诉处理情况进行公示,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对镇区空气环境质量进行公示,积极推动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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