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11-14 来源:物价局 作者:收费科 丁国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 | 关于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的办理 |
设定依据 | 《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 |
申请条件 | 1.《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项目;2.申请材料真实、规范、齐全,符合相关规定。 |
办理材料 | 1.申请制定或调整价格的标准和理由;2.申请制定或调整价格标准的成本测算材料;3.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4.价格执行单位的有关情况;5.价格执行影响评估材料;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材料。 |
办理地点 | 物价局,郢中街办长寿路5号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0724-4931892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