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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备案审批事项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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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11-21      来源:市住建局     作者:市住建局     责任编辑:张林

事项名称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审查备案通知单
设定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申请条件建设单位
办理材料建筑节能设计图纸、图审文件、墙革专项基金缴纳凭证
填写表格

墙革与建筑节能审查备案通知单.docx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24-6313965
收费标准墙革专项基金   8元/平方米
办理流程窗口提交申请--提交材料--核准缴费金额--办理缴费手续--审核--办理--发放《墙革与建筑节能审查备案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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