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税务登记事项的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11-28 来源:钟祥市国家税务局 作者:钟祥市国家税务局 责任编辑:张林
关于企业税务登记事项的办理 | |||
事项名称 | 关于企业税务登记事项的办理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 ||
申请条件 | 单位纳税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
办理材料 | 办理事项时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财务负责人会计从业资格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公章等 | ||
填写表格 |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表 | ||
办理地点 | 税务办税大厅,西环路19号 | ||
办理时间 | 如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
联系电话 | 0724-4225722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办理流程 |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2录入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和税种登记信息。3当场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提示纳税人领取发票、申报纳税、相关资格认定等事项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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