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报程序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6-06-26 来源: 作者:丰乐政府
法律依据:
鄂人社规〔2013〕4号
鄂人社发〔2014〕8号
受理条件:
(一)补贴对象。经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钟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授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
(二)补贴标准。按照鄂政办发〔2014〕33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确定,补贴标准为612元/人/月(钟祥市最低工资标准1020元/月)。
(三)补贴期限。毕业生见习时间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2014年度指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以见习基地与见习毕业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的期限及见习毕业生的实际见习考勤记载为准。见习期提前终止且未留用就业的,补贴期限按见习人员实际见习月数计算。见习期提前结束且留用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补贴期限按6个月计算。
(四)见习基地接纳就业见习的对象应为毕业后两年内(2013、2014年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外省、市)。
申报材料:
1、向钟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的书面申请(经审批);
2、《钟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财政补贴申请表》(附件1)(含电子版);
3、《钟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2);
4、《钟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含电子版);
5、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及被保险人明细(盖保险公司公章)或社保凭证及参保人明细(盖社保部门公章);
6、见习人员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
7、见习人员签字领取生活补助表或发放凭证(加盖单位公章);
8、《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流程:
(一)见习基地申请。见习基地接纳符合相关条件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并且组织开展见习结束后,首先向钟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报送分管局长和市人社局局长审批
(二)人社部门审核。钟祥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对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理核查。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1、申报材料是否齐全;
2、见习基地接纳见习生的数量和见习生身份是否与见习补贴拨付所规定的要求相符;
3、见习期限是否符合规定,补贴资金的申请期限是否与实际见习期限相符;
4、见习基地是否按规定对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社保,未购买的一律不予上报。
(三)资金拨付。对经钟祥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初审合格的补贴对象,由市人社局审核后送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将资金支付到见习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时限:每年7-8月
办理部门/机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咨询电话:0724-6900980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