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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森林火灾处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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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2-21      来源:     作者:市防火办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室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做好下列处置工作:

一、值班人员应按《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的规定,做好火情报告登记,并按防火预案的火警、火灾扑救处理程序进行运作,办公室领导依据火情作出处置意见或报指挥部领导;根据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值班人员应随时做好上传下达、信息反馈的工作。

二、各级指挥部主要领导应依据火情,做出指示或召开紧急会议,立即组织森林消防队和群众实施扑救,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火情发生时,市级、乡(镇)分指挥部要有一名主要领导坐台指挥,派出指挥力量扑火场开设前线指挥部,并组织力量,实施扑救。火情重大时,市指挥部亦应由主要领导坐镇指挥,同时派出指挥和技术力量赶赴火场,协调和协助指挥扑救,直到明火扑灭。

三、前线指挥部领导要统揽全局,行使职能,明火扑灭后要及时报告总指挥部,同时要组织力量清理火场,并组织留守队伍,看守火场4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四、市指挥部应按应急预案的规定,请求森林公安部门及时派员进行火案侦案;火灾扑灭后,指示有关部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火灾实地调查,做好损失统计和火案材料归档工作。

五、火灾扑灭后,各地要及时召开总结会议,查找原因,吸取教训,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和肇事者,表彰奖励有功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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