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四年先后分五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603项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7-03-21 来源:湖北省政府网站 作者:湖北日报
湖北省四年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603项
自贸区将享有部分省级审批权限
大刀阔斧减少审批事项,市场活力不断被激活。3月20日从省编办(省审改办)获悉,2013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分五批取消、下放、调整省级行政审批等事项603项,目前保留的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缩减至265项。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我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投资环境的硬举措之一。去年,省政府印发了省“十三五”期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194项。其中,取消132项,包括专用汽车项目核准、教育网络和网校审批等;下放15项,包括从事省际市际道路旅客班线经营许可等。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而不乱”。省政府在质监、安监、工商、环保、食药监等部门开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目前已确定省级41个部门随机抽查事项254项。
推进审批服务便捷化,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去年,我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省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基本实现网上审批全覆盖。
东湖高新区成立政务服务局,归口9个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一个部门管审批。审批时间大幅缩短,企业设立时间减至1至2个工作日,产业项目原约150个工作日减至25个,建设项目原约200个工作日减至77个。“通过网上审批、并联审批、集中审批等措施,全省审批提速40%以上。”省编办负责人介绍,2017年,我省将聚焦工程建设、投资报建等经济建设和养老、教育、医疗等社会民生领域,增强简政放权的协同性和精准度。同时,根据湖北自贸区功能定位,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点菜”和“端菜”相结合,同步征求省直部门和自贸片区的意见,实行差异性放权,自贸区将享有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林建伟、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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