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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出台新规规范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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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5-25      来源:38365-365.com     作者:曹小芳 黄頔     

近日,市物价局联合市房产局出台商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新规,较2013年政策规定增加了不少内容,主要呈现“四大亮点”。

纳入政府定价范围更广。新规进一步界定价格管理形式,特别是将普通商品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停车位、集中建设的保障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含前期物业)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畴。

降低保障房小区物业收费标准。集中建设的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电梯房由最高每月每平方米1.20元降至0.90元,无电梯房由0.60元降至0.45元,降幅达25%。

聚焦业主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关于停车收费:普通商品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负责对小区车库(车位)进行统一管理;不得销售或者变相销售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和车位;拥有独立所有权车库(车位)的业主,已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不再缴纳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关于出租或销售车位、车库:出租或销售价格应当遵循 “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以成本为基础自主定价,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新规同时对未进行户表改造的商品住宅小区有关收费作了相应的规定。

加强物业服务质量和收费的监管。坚持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收支、监督举报电话“四公开”;建立服务质量信用考评和价格诚信制度;物业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可以采取降低一个等级、公开成本调查结果等措施,并可采取书面通知、约谈、公告等方式提醒告诫直至依法查处等。(曹小芳  黄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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