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钟祥市天大老陈醋酿造厂生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7-11-21 来源:钟祥市食药监局 作者:钟祥市食药监局 责任编辑:快乐车
(2017年第5号)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6月8日对钟祥市天大老陈醋酿造厂生产的老陈醋(五年陈酿)(生产日期2017-05-08)进行了监督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5月23日,省局对钟祥市天大老陈醋酿造厂生产的老陈醋(五年陈酿)(生产日期2017-05-08)进行了监督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的规定。2017年7月4日,钟祥市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责成钟祥市食品安全执法大队启动了生产环节的核查处置工作,责令生产企业下架召回、停止经营不合格产品,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经查,该企业该批次产品生产日期为2017-05-08,共生产800瓶,共计400kg,已销售763瓶,库存37瓶。该公司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产品召回工作,产品已销售使用完毕,无法召回。该批产品货值金额4800元。
二、针对钟祥市天大老陈醋酿造厂生产总酸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的老陈醋食品的行为,我局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罚:罚款5700元,没收违法所得4578元。
三、发生问题的原因: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格,未严格执行二次发酵时间要求,生产工艺落后。
四、企业整改情况:组织生产人员培训,严格把控生产关键控制点。企业已于2017年8月5日完成整改,并经我局验收合格。
特此公告。
钟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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