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处理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8-02-01 来源:荆门市人社局 作者:荆门市人社局
荆劳社[2008]1号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处理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四日
处理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应急预案
为快速、稳妥、有效地处理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处理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的主题,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具体负责处理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支队长负责总协调,分管副支队长负责具体督办,支队监察科牵头并具体承办,其他科室配合。
二、处理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应当以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确保稳定为指导思想,以属地管辖、公平公正、依法处理为原则。
三、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分为三个等级:一般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重大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特大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
一般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是指10人以上来信访接待室集体投诉上访的。
重大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是指20人以上来信访接待室集体投诉上访的,或者10人以上因劳资纠纷集体到市委、市政府、市信访局等有关政府机关上访,并滞留影响政府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或者20人以上因劳资纠纷与用人单位发生冲突,并集体到用人单位聚众闹事破坏用人单位正常工作的。
特大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是指20人以上因劳资纠纷与用人单位发生冲突,并采取集体游行、或者堵塞交通、或者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等过激行为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的。
四、接案第一人为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的责任人。责任人在接到案件信息后应立即报告,便于支队负责人视信访案件级别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一般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应当在第一时间报告监察科科长和分管副支队长;对重大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支队长;对特大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市局分管副局长;对重大和特大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应视实际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
五、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一般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由监察科科长在第一时间出面接待并着手处理。重大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由分管副支队长在第一时间出面接待并现场督办处理,或者由分管副支队长率监察科人员在二十分钟内赶赴现场督办处理。特大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由支队长统一协调指挥,支队副支队长及相关科室人员必须按要求在二十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理。
六、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在处理重大和特大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的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随时报告案件变化情况,并定时报告案件处理进展情况:重大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每半个小时向支队长报告一次情况,特大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每半个小时还要向分管副局长报告一次情况。案件处理结束之后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情况。
七、处理突发劳动保障监察信访案件要耐心细致,文明执法,公平公正,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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