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8-03-28 来源: 作者:袁明志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纪委六届三次会议精神要求,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认真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加强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推进、全面完成,促进科技服务、科技创新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结合科技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如下:
一、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召开党组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和认真研学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荆门、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每年由党组书记组织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年底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检查考核,以书面形式向市委、纪委报告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廉政宣传教育,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情况,按照规定要求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推动十九届六三中全会精神、和市纪委六届三次会议精神落实;落实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党组成员讲廉政建设党课制度,强化廉政宣传教育;认真、如实填写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本,倡导全局党员干部积极向上的工作、生活、学习方式,确保单位党员干部高度廉洁自律。
3、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范人员招录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按照干部“五条标准”公平公正选拔使用干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坚决整治和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推进作风建设,构建完善惩防体系。按照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要求,细化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和任务、量化考核的标准和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加强绩效管理,严格绩效考评,加大效能督查力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深入整治庸、懒、散、慢、拖,不担当、不作为等现象,厉行“三短一简”改进文风会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党组成员每年不少于1次深入基层和服务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科技创新成果。
5、支持执纪执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选好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力求把培训成效体现在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方式的转变上,体现在履职能力的提升上,体现在全市科技服务创新上,为全市科技服务工作保驾护航。
二、推进措施
1、年初召开党组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和纪委有关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本单位本部门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分工对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并签订党风廉建设监督责任书。
2、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推动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
3、年中对机关、二级单位所属支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一次调研督导,突出问责追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4、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配合市委、纪委作好执纪审查重点,严肃查处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加强对局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开展“三评”活动,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整治力度。
6、积极参与市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改革方案和年度任务清单,聚焦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形成震慑。
三、责任追究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本科室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和包庇的;
4、对分管业务疏于管理,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和责任事故的;
5、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政策,弄虚作假的;
6、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湖北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四、检查考核
1、年初按上级部门要求部署安排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检查各科室和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2、年中配合第四纪工委对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完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3、年底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通报全年考核情况,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五、真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和临时任务。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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