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8-05-22 来源: 作者:转载
各有关企业:
为了推进企业的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工艺改进和企业转型升级工作,按照省科技厅印发的《湖北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2018年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各科技型企业要进一步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8年,我市计划引进转化科技成果20项。我市已经建立的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家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5家院士工作站、2家省级科技孵化器、2家省级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要求转化科技成果一项以上。其他科技型企业特别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都要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二、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要求
1、有效的科技成果(专利证书、成果证书、新药证书、新品种证书、软著证书、发表论文等)。
2、在省科惠网上发布企业准备转化的科技成果和技术需求。
3、技术开发合同。合同应包括甲方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总监)签字和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4、技术合同登记。钟祥市技术合同登记站根据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5、 商业化交易证明。技术需求方按合同要求对技术提供方给予的成果转化收益(10万元以上的现金、股权等)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汇款证明、股权分配证明等)。支付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以后。
6、技术需求企业验收证明文件。即技术需求方按照技术合同内容对技术提供方进行验收,并由技术需求方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总监)签字通过验收证明材料。
7、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邮箱382500156@QQ.COM 纸质材料一式2份签字盖章后送科技局工业科。联系人马玉祥15549792111
三、政策激励
1、科技成果在企业成功转化,企业创新水平显著提升,并产生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由市科技局推荐申报省科技厅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省科技厅对一般成果转化项目将给予后补助。
3、按照荆门市和钟祥市有关文件精神,对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奖励,对企业通过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购买科技成果的,按照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附件一:技术开发合同文本
附件二:技术合同登记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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