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8-06-22 来源:钟祥市食药监局 作者:钟祥市食药监局 责任编辑:快乐车
钟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钟祥市同仁大药房销售假药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钟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1日
附件:1、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基本信息
2、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基本信息
附件1: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基本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证号 | 经营方式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 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期 |
1 | 钟祥市同仁大药房 | 鄂07DaⅢ3031 | 零售 | 钟祥市郢中石城大道东路 | 马蕾涛 | 2020年1月26日 |
附件2: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基本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地址 | 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期 |
1 | 钟祥市同仁大药房 | HB07-Da-20153031(Ⅲ) | 钟祥市郢中石城大道东路 | 2020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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